薛守智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薛守智受研訊影響,心理長期受困擾,更被媒體描繪成「奸角」。代表律師又表示,今次只是17年前發生的「個別事件」,薛守智過往紀錄一直良好,重犯機會低,希望醫委會輕判。
案情指,黎氏夫婦2009年於浸會醫院產子,疑因醫生未篩查乙型鏈球菌,導致兒子最終腦癱及四肢殘障,黎父於2010年作出投訴。案件早前曾被醫委會研訊小組申請永久擱置,在政府介入下,最終覆核決定並重啟聆訊。



內地夫婦於2009年來港產子卻換來16年噩夢,其子出生後因發高燒及抽筋,最終導致腦癱及四肢殘障,夫婦投訴醫生薛守智疏忽。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今天(5日)宣讀裁決,裁定涉事醫生薛守智專業失當成立,指他在初生男嬰首次癲癇發作時,沒有為男嬰進行必要和及時檢查,導致男嬰腦癱,行為非常嚴重,低於香港同業醫生水平,判罰除牌9個月、不設緩刑。薛守智在研訊期間,一直堅持沒聽到護士報告懷疑男嬰抽搐,反映他沒有悔意,亦未有自我反省。
案件核心在於薛守智當日與護士何潔霞,在凌晨4時電話通話中的內容。爭議在於何護士及涉事醫生薛守智的證供。何潔霞供稱在通話中,已報告嬰兒濁奶並懷疑抽搐。不過薛守智作供時,否認何潔霞有報告抽搐情況,因此以為嬰兒只是濁奶,未有即時回醫院檢查。研訊小組認為,新生兒濁奶常見,護士一般不會致電醫生,相反,新生兒抽搐並不尋常,護士當時若非擔心嬰兒抽搐,不會致電醫生。研訊小組又提到,薛守智在事發一個星期後會晤男嬰家人時,曾承認護士在通話中,有報告嬰兒懷疑抽搐,質疑他的證供前後矛盾,裁定他證供不可信。研訊小組指,被告對何護士供詞的指控不合理及不合邏輯,而護士證供一致,盤問下沒出入,完全接納護士何潔霞版本,相信何當時確實有報告嬰兒懷疑抽搐,不接納薛供詞版本。
薛守智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薛守智受研訊影響,心理長期受困擾,更被媒體描繪成「奸角」。代表律師又表示,今次只是17年前發生的「個別事件」,薛守智過往紀錄一直良好,重犯機會低,希望醫委會輕判。
案情指,黎氏夫婦2009年於浸會醫院產子,疑因醫生未篩查乙型鏈球菌,導致兒子最終腦癱及四肢殘障,黎父於2010年作出投訴。案件早前曾被醫委會研訊小組申請永久擱置,在政府介入下,最終覆核決定並重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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