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再回應行李事件 重申無違反保安程序
【星島日報報道】機管局再度回應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遺留行李的事件,指《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列明所有手提行李必須「同行同檢」的段落,是指第二次安檢,重申無違反機場保安程序。
機管局早前發表報告指出,手提行李需要進行第二次安檢,才要乘客「同行同檢」,與保安局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有出入。機管局回應表示,保安局文件列明,所有手提行李檢查,乘客都要在場,是指第二次安檢,重申今次梁頌昕的行李毋須要進行第二次安檢,物主毋須在場,而第一次安檢並無規定物主是否要在場,強調有關要求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
機管局又重申,當局一直以維持機場保安和航空安全為首要考慮,報告確認事件的處理程序,並無違反一直以來的機場保安程序以及航空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