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 房刑事化 下年度提修訂

熱度18票  瀏覽7次 時間:2016年7月15日 09:59

【星島日報報道】繼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要將工廈迷你倉及 房刑事化後。特首梁振英昨日到立法會答問大會時,亦主動提到要嚴肅處理工廈消防問題,表明會把工廈 房行為列作刑事化,可處以監禁及收回涉事單位,目標是下個立法年度提出修訂法例建議。

  梁振英指牛頭角道及元州街兩場工廈大火,是重大警示,當局必須下大決心,嚴肅處理工廈的消防問題。他稱本港有幾百座舊式工廈無自動灑水系統,當局尤其關注用作經營迷你倉或間成 房,會令單位通道狹窄的情況。政府會研究修訂法例,提升舊式工廈的消防安全,包括加強舊式工廈的消防設備。

  迷你倉監管方面,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和勞工處已經在上個月底開始巡查全港五百間迷你倉及類似的處所,從嚴執法。截至本月十月日,消防處及屋宇署分別巡查了二百零八間及五十六間迷你倉。

  至於舊式工廈「 房」,政府更加不會容忍。若業主或二房東明知違反建築物條例和有可能違反土地契約而故犯,仍把工廈改裝成「 房」,政府須嚴厲取締,全力遏止。違法的業主和二房東有可能喪失業權,政府會研究修例,有關公司的董事雖負個人責任,並考慮施加包括監禁在內的罰則;地政總署亦會採取更嚴厲的執行契約行動,包括收回涉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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