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澄清,對於有報章上周五指她個人不認同《基本法》第一○七條公共財政及量入為出的原則,她稱是錯誤解讀,該句說話只屬假設他人意思。她指此「小事」亦被「無限上綱」,反映社會太過泛政治化。林鄭月娥稱自她訪問四川後,一直有人認為她想競逐行政長官,以言論挑撥離間是「枉費心機」,因為她的立場非常之清晰,更稱自己已「百毒不侵」,希望可以於餘下十個月盡力服務香港。
林鄭月娥昨日啟程前往越南訪問,離港前回應記者提問時,不點名批評《明報》,指自己上星期五於一個《基本法》論壇時的發言被誤會。根據政府新聞處刊出當日發言原文,林鄭月娥當時在論及確認書風波時,提到有人反擊政府,「當然你說《基本法》一百六十條條文中,你沒有理由要我每一條也同意,譬如第一百零七條我不同意,甚麼叫量入為出?你有很多錢、你有八千億儲備,你便應該使用,你為何要甚麼相適應呢?」及後《明報》以大篇幅報道她不認同第一○七條。林鄭月娥指她文中的「我」並非意指自己,而是假設有另外一個人可能會不同意《基本法》。她指翌日打開報紙時感到非常驚訝,本可出官方聲明澄清,但考慮到只是一份報紙有這個誤解,因而只是私下提示該報紙就未有再跟進。
林鄭月娥指,過去周末有出現「以訛傳訛、斷章取義、無限上綱,甚至是藉着這一點對我作出一些人身攻擊」,因而她希望澄清一下,指自己當時沒有講稿,因而講法較生活化,而該段發言其他段落亦可見,她是完全認同《基本法》一百零七條及一百零八條有關於香港公共財政的管理。林鄭月娥重申,認同《基本法》當中各項條文重要性不一,例如第十二條指「儘管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但它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指這些反映國家對香港基本方針的條文,當然更加重要。而雖然《基本法》亦有機制可以修改條文,但不能牴觸《基本法》第一條,即香港是中國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
林鄭月娥表示由一件錯誤解讀演講的「小事」可以「無限上綱」,覺得社會太過泛政治化及太多陰謀論。林鄭續指「講多一句」,指自從上年五月出訪四川後,有人認為她像很有野心,或認為她想競選行政長官,而在近日做了這些言論,她希望對他們說是「枉費心機」,因為她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是非常清晰。
林鄭月娥續指如果有人不斷衝擊特區政府管治的意志,不斷挑撥離間特區政府主要官員之間,以及主要官員及公務員之間的關係,只會令社會更多紛爭,及直接影響政府為市民做實事的空間。不過林鄭聲稱這些說話對她而言沒有所謂,指自己經過四年多做政務司司長,「大致上是做到百毒不侵」,而於未來十個多月,亦仍然會堅持爭取每一個機會為香港做事。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對於各疑似候選人的不同講法,認為公眾暫時無須為其作最後解讀,因為相信中央於有清晰意向前,各候選人仍然不會有明確表態,包括可能有人認為的,疑似參選人言行口指無意參選,但行為相當積極進取。劉兆佳指,相信中央最快亦會於九月後才有明確表態,因為希望不要影響香港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