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遭證監破天荒重罰5700萬 保薦瑞金有缺失 盡職審查未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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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遭證監破天荒重罰5700萬 保薦瑞金有缺失 盡職審查未達標

證監會再度出手重罰保薦人。花旗環球金融亞洲在2008年至2009年保薦瑞金礦業(00246)上市時,因為出現缺失而遭證監會作出譴責,並罰款5700萬元,為證監會有史以來向保薦人開出的最大罰單。

花旗發言人回應說:「證監會譴責聲明不涉及任何牌照暫停,並且不會對花旗的商業活動或其任何於香港及其他地方的個人限制。花旗就事件和證監會的調查充分合作,並已經採取適當行動確保完全符合其法律和監管責任。」

證監會此次重罰花旗5700萬元,是目前對保薦人最高的罰款金額。另一券商瑞銀在今年3月於其年報中披露,因新股保薦工作,遭證監會暫停其在港的保薦人職能18個月及罰款1.19億元。然而,由於瑞銀正提出上訴,故有關處罰仍未最終落實。

無核實客戶身份及交易

在2009年2月上市的瑞金,當年集資額達10.3億元,主要在內蒙古從事黃金開採業務。該公司因被指旗下子公司有「兩本賬簿」,於2011年5月開始停牌,直至2016年6月更被證監會引用《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8(1)條施以「二次停牌」。公司對上兩個年度的業績,至今仍然無法刊發。

根據證監會的《紀律處分行動聲明》顯示,證監會認為花旗在保薦瑞金上市期間,未有作出充分及合理盡職審查的查詢及未有按《保薦人指引》要求監督其交易小組的工作。

在有關盡職審查方面,證監會認為花旗的審查工作不足夠及未達標,例如未有獨立核實瑞金客戶代表的身份及聯絡詳情,亦沒有要求瑞金客戶直接確認他們與瑞金之間的交易金額,以及沒有向全部據稱與瑞金訂立長期合作備忘錄的客戶進行訪談。

不過,花旗則認為,瑞金主要的風險範圍在於生產,故把盡職審查重點放於與生產有關的審查工作,相信核實瑞金的產量已經相當於核實其銷售量。

職員經驗不足缺乏監督

至於在監督交易小組的缺失上,證監會透露,花旗獲委任為瑞金的上市保薦人後逾4個月,才委任保薦人主要人員(principal)監督交易小組工作。同時,其中一名保薦人主要人員僅限於在被要求時,向交易小組提供協助,並沒有參與進行盡職審查,亦未有與港交所(00388)作溝通等。

此外,證監會調查亦發現,盡職審查工作由初級及欠缺經驗的花旗職員負責,且在甚少受到監督的情況下處理相關工作。

證監會稱,此次與花旗達成解決方案及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行動,符合投資大眾的利益及公眾利益。該會進一步解釋,雙方達成解決方案時,已經考慮到多項原因,包括此次事件為證監會首次及唯一一次對花旗作為上市保薦人的工作感到關注、違規及缺失只涉及部分盡職審查、未有證據顯示違規及缺失屬故意,以及花旗已加強其保薦人工作的內部監控措施及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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