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報專訊】法國國會日前通過法案,新學年將禁止初中及以下學生,在校內使用手機等具連綫功能的設備,高中學校則可以自行決定完全或局部執行規定。在新法例下,除教學用途、殘疾學生需要及課外活動外,學生在校期間均須關手機,或直接將其留在家中。
香港津貼中學議會當然執委兼獅子會中學校長林日豐指,本港現時不少學校容許學生攜帶手機回校,但規定校內須關手機,否則會由校方保管,須由家長領回。灣仔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顧羅素君則指,不贊成全面禁止學童攜帶手機,因手機方便家長有緊急事項時聯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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