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召衝擊警防綫可囚五年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本港享有高度言論自由,市民可自由發表支持或反對佔中言論,但若在網上號召「佔領」行動,包括衝擊警方防綫等,均屬違法,罪成可判監五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於網上發表言論,若涉及煽動衝擊警方防綫、癱瘓道路、攜帶武器等非法行為,有可能觸犯「意圖犯罪而取用電腦」罪,最高判囚五年。
陸指出,警方有理由相信,發布相關煽動言論者均有進行違法行為企圖,多會控以相關罪行,例如襲警、非法集會及非法藏有攻擊性武器等。他強調,由於有關罪行嚴重,法庭一般會作出重判,以警告網民須為自身言論負上法律責任。
佔中示威者涉及非法使用電腦的案件,本月亦曾發生,至少八男三女網民涉嫌參與國際著名黑客組織「匿名者」(Anonymous)的行動,協助向警務處等多個政府部門網站發動非法攻擊,以癱瘓網站運作,當中包括十八歲理工大學學生朱衍麟等被拘控,其餘獲准保釋候查。記者 李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