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暑假來臨,不少人會和朋友家人到郊外踩單車,享受假期的時光。有單車發燒友將單車掛在私家車上,方便到不同地方踩單車,不過掛得太多,可能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觸犯法例!
網民Benjamin Cheng今日(30日)在Facebook群組「小心駕駛(討論別人駕駛態度)」上載一張相片,拍攝到馬路上一輛淺藍色私家車,車頂上載有最少4部單車,車尾亦掛有最少3部單車的照片,引來他向其他網民發問,此舉是否違例。有網民指,曾經在高速公路上見過該車,同樣載着約5至7部單車,形容像「租單車公司」,更指車主一周最少經過該路段一次。另有網民稱曾見過車內有2人,後座放滿物品。
到底車主有否違犯呢?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5至58條列明,車輛負載物的尺寸不可從車輛最前方伸出1.5米以上、最後部分向後不可伸出1.4米以上等,高度亦不可超過4.6米,司機有責任確保所裝載的物品沒有接觸道路及已適當地固定在車上。違者一經定罪,會被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如再次被定罪,更會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網民有話說
Liu Lit Fun:我都見過同一架車,不過上次見得7架,今次升左(咗)呢。
Kenneth Li:我見過,無記錯既(嘅)話連車入面都有。
Siu Yiu Tak:吐露港見過幾次,每次見到拿臨行快線走。
Sherwood Wong :冇,當日見車上只有兩個人,後排放滿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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