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人大決定等同釋法 一地兩檢覆核敗訴

【晴報專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就高鐵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4人全部敗訴,並指人大決定等同釋法,因此一地兩檢與《基本法》並無牴觸,法官認為解讀《基本法》亦應與時並進。梁國雄領取判詞後批評法官將人大決定等同釋法是進一步倒退,因人大釋法尚且會表明解釋哪一條單一法例,但現時人大只需說一句「總之符合《基本法》」即可。
法官於判詞中解釋,即使中國憲法並不適用於香港,但香港法院於判案時並不可漠視中國憲法。法官又認為《基本法》應被視為一個活生生的工具,其解讀需能夠回應當時社會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現實。
對港法院有約束力
法官不認為《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要阻止於香港境內建設一個實施中國法律的口岸,若然要將《基本法》解讀成阻止執行一個對香港整體有利的安排,此舉等於未能成功將《基本法》看成一個活生生的工具。
法官又同意律政司一方所傳召的中國憲法專家指,人大有權監察憲法的實施情況,包括《基本法》,因此人大作為最終釋法者,宣布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的決定等同釋法,對於本港法院亦有約束力,香港法院根本無權判斷該決定於香港法律底下是否有效。
至於申請人一方質疑人大未有諮詢《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法官則認為人大的決定已經過深思熟慮。但法官亦表明,一地兩檢安排並不可隨意於香港境內任何地方實施,每一個安排的合法性都需要獨立考慮。
法官因此裁定梁國雄、梁頌恆、郭卓堅及呂智恆4人均敗訴,但由於申請是基於公眾利益,因此決定不會頒下訟費命令。
但是,梁頌恆在不必要情況下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拉入訴訟之中,因此梁頌恆需承擔其訟費。
編輯:梁顯庭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