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斬人燒校 躁父求翻案被拒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地產經紀疑因不滿十七歲兒子文憑試成績差,致電兒子學校指會在學校放火,又指會「見一個斬一個」。地產經紀早前承認恐嚇罪,被判一年感化。惟事後地產經紀稱是遭到法庭當值律師查錫我誤導才認罪,遂向法庭申請推翻答辯。多次打斷裁判官說話的被告被斥「你係咪再打斷我講野?你唔好以為我會一路容忍你,我隨時可以擱置你個感化令!」裁判官拒絕其申請,被告維持罪名成立。
被告黃初四(五十一歲)今年九月向學校副校長和兩名書記稱「我會攜把刀見一個斬一個」,又言會「放火燒學校」。被告於同月認罪,並被判一年感化令。判刑一個月後,黃認為是被當值律師查錫我誤導認罪,認為對他不公,於是申請推翻答辯。
裁判官溫紹明向黃指出,查律師的書面回應及黃的說法有出入,提議黃可傳召查到庭接受盤問或自己向法庭陳詞;但黃稱對方是律師,自己「點都唔夠佢嚟」。黃又堅持控罪與案情並不相符,在溫官欲向他解釋時,黃多次自說自話打斷溫官說話。
溫官指修訂的控罪已寫得清清楚楚,認為黃沒有被誤導,並指被告「浪費時間」,維持原來對黃的判決。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八三六——二○一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