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今日(15日)舉行第二輪第4場聽證會。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今日首先作供,他表示在2024年晉升至現有職級,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轄下有不同科,其中數個科與此次事件有關。去年11月26日晚上7時半到現場,翌日早上離開,一般來說他的位置不會到現場,但後因發現溝通上有困難,故之後處長責成他到場協助,到場開支援通訊中心協助溝通。
獨立委員會首席大律師杜淦堃向黃指出,明白當日消防處處理求助困難,因打999情況十分多,希望能找出經過此事有何地方可改善,並稱當日所有999電話由警方控制中心接聽,確認火警會再轉到消防,建立三方通話期間,求助者要向消防重新複述已向警方口述的資料,但並非全球都用此方法。
杜在庭上播出求助者電話錄音,該求助者在向警方表示有火警後,警方向求助者詢問位置及姓名等,消防在轉駁13秒後接聽,並在通話開始後的第28秒首次與途人通話,求助人需再向消防覆述事件地點等。杜形容此轉駁屬比較快的例子,惟據999報案中心指引,首位聽電話警員不會問身份和火警位置,認為要打電話的人要重覆事件予消防處,求助人當時已好驚慌,重複或有困難。
黃思律解釋,機制非一朝一夕,經好多年先做到,消防最重要向求助人問清楚兩樣事項,包括電話及地址,因試過有人搞錯門牌,故需問清楚,也不會完全信賴警員,消防寧願花多些時間取得正確資料、而非非草草了事去錯地方,就警察做法不作評論,但確認指引設計原意是警方不應詳問求助者資料,而是第一時間應直接駁畀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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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更稱,現在「睇返成件事一定要改善」,包括人手、硬件,進一步提升運力。而消防平時接電話只有30條線,平常同事會輪休,當日已「叫晒所有同事做,開晒所有線,用盡晒所有人員,有80位同事本身有其他工作,都叫佢地放低手上工作幫手。」而當天消防與求助人平均通話時間約3分半鐘,平均每個電話通知2分鐘,黃稱同事要「一路聽要一路輸入」與前線溝通,每處理一個個案要至少5分鐘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