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珠三角城市将实现年票“一票通”
南方日报讯(记者/景小华通讯员/粤交综实习生/杨鸽)自1月1日零时起,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实施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在前昨两日采访中,笔者看到相关收费站点已经开辟了年票互认免费通道,通行秩序井然。
年票互认举措使三地车主受益。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三市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免缴普通公路通行费次票,但需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而摩托车暂不纳入年票互认范围。目前各市仍按现行做法和标准收取本市年票费,以小车为例,珠海年票为1440元,中山780元,江门600元。据初步测算,三市政府一年减免通行费达1.8亿元,其中珠海减免8000万元,中山减免6000万元,江门减免4000万元。
三地年票互认后,今年年票的征收期也统一为1月1日至3月31日。在年票统缴期内,各收费站的年票自动识别系统对过往车辆实施监控,但所获取的数据只作为参考。4月1日后,自动识别系统将会严厉打击“逃票”行为。
物价部门发布的《珠中江三市年票互认须知》中介绍,目前由于三地区域面积较大,特别是某些国道或者一级公路的收费站可能还不能全部实现互认,所以车主来往三地时还需要留意收费站的提醒。
据透露,我省将继续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等经济圈年票互认或通行费互免工作,计划今年第一季度完成广佛肇年票互认,今年底完成深莞惠年票互认,确保2012年实现珠江三角洲区域全部城市年票“一票通”,为珠三角经济一体化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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