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電騙找換店登記人 指警威逼錄警誡供詞

熱度345票  瀏覽0次 時間:2017年9月07日 10:26
被告方志鑫否認洗黑錢。

【星島日報報道】持大專工商管理學歷的退休老翁疑於去年七月收到自稱是公安人員的騙徒來電,指他涉嫌洗黑錢,着他到一找換店交出逾四十萬港元款項,事後老翁起疑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於明珠廣場拘捕收取款項的找換店商業登記人,並控以兩項洗黑錢罪,被告否認洗黑錢四十三萬元,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指其警誡供詞在警方威逼下錄取,絕非出於自願。

辯方指,被告方志鑫(三十一歲)的口供供詞不應呈堂,表示是在警方威逼利誘下錄取,不是出自其意願。負責的警員昨否認曾對被告作出威脅,並指「當時被告一路講,我無理由截停」。

事主謝仲堯(七十五歲)去年七月二十七日收到一名聲稱是北京郵政局內地人來電,指其信用卡有欠款,他深感不惑,其後又有自稱是北京公安局人員致電他,指他涉嫌洗黑錢,他終將四十萬九千元積蓄拿到旺角窩打老道的「港隆找換店」給案中被告方志鑫(三十一歲),期間東主「小美」多次派遣一名名叫「肥仔」的人收款, 並以鈔票編號識別身分。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〇六──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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