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釋法有否追溯力由法院決定

熱度132票  瀏覽2次 時間:2016年11月08日 11:27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今次的釋法有無追溯力、或追溯到甚麼時候,由法院自己決定,因為釋法的文本中,沒有提到追溯力的問題。

陳弘毅在本台節目引述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回應追溯力問題時,提到釋法的效力,可以追溯到法例生效的時候,但對方同時留意到,本港普通法制度中,案件能否有追溯力,普通法有自己規則,對方表示會尊重普通法的規則。

被問到如果《宣誓及聲明條例》已經可以處理議員宣誓的問題,是否仍有需要釋法,陳弘毅相信,中央的考慮除了在法律上,在政治上亦有考慮,包括主張港獨人士進入立法會,衝擊一國兩制底線,中央要釋放訊息,如果一國兩制繼續走下去,不可以容忍超越或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活動。

他說香港人和中央對釋法有不同看法,香港社會不覺得有必要釋法,但今次是中央主動釋法,證明中央認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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