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覆核案】律政司陳詞:劉小麗宣誓違反莊嚴真誠要求

熱度228票  瀏覽5次 時間:2017年3月01日 12:38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及行政長官就四名民主派議員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的宣誓提司法覆核案,今於高等法院開審,聆訊預計需時3日。代表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開始陳詞,他指出宣誓有3大要求,宣誓人必須莊嚴宣誓、客觀地讓人感到他是真誠地願意被誓詞約束、及不得更改宣誓的形式及內容。

  案例亦指宣誓人不可有意圖地拒絕或忽略宣誓,若是有意,該人不知道拒絕宣誓的法律後果不可成為藉口。

  莫亦指,釋法針對的不只是宣誓時宣揚港獨信息,不只針對讀出的誓詞,而是針對所有人在宣誓時間作出的所有言行。

  莫指劉小麗的宣誓違反了上述提過的3大要求,她以其極慢、不正常的讀出誓詞的方式,企圖傳遞信息,而在宣誓期間傳遞信息是不容許的,這會令宣誓時的焦點由誓詞轉而到她的信息上。而她自己於facebook所說的亦確認了她是想傳遞信息,她亦指自己是故意慢讀,令字詞斷開,又指有「更真誠的版本」。

  莊嚴宣誓的相反是將宣誓變成表演,例如宣誓期間的動作、道具等,讀得太快、或將誓詞變成「Rap song」亦是不莊嚴,劉的宣誓方式亦屬於不莊嚴。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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