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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8月23日 09:45
政府早前點名要求6座儲存有危險品,又違反地契用途的單位業權人,糾正用途,下星期一會再巡查,若仍未糾正,將向業權人發警告信,14日內再不糾正,將啟動程序收回單位。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接受專訪時表示,留意到仍有約40個處所未糾正用途,他提醒業主不要低估當局執法的決心。
他又說,跨部門小組仍在研究,部份工廈低層如果符合消防走火設施規格,可放寬有關用途,但強調不能夠一刀切放寬。
他透露,正研究修例,要求1973年前落成的舊式工廈,加裝消防灑水系統,跨部門小組研究後,初步認為技術上可行,將於新一個立法年度提交修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