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家長」爽約 青年爆竊女友家

熱度288票  瀏覽5次 時間:2016年7月19日 09:56

【經濟日報專訊】22歲兼職男侍應在去年11月於勞教中心獲釋後,認識28歲女地產經紀後旋即成為情侶,兩次於酒店趁女友洗澡時,偷去其信用購買6部iPhone轉售。

男侍應其後又藉「見家長」之名約對方父母晚膳,惟刻意爽約及趁機到女友寓所爆竊,涉案男子昨承認偷竊等5罪候判。

被告陳啟銘(22歲),昨承認盜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入屋犯法共5罪。控方透露,97年被告由內地來港,有20次刑事紀錄,包括與本案同類的案底,去年11月始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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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居於天水圍的被告單身,因一時貪心而犯案,他去年11月獲釋後從事兼職侍應工作,月入約1萬元。辯方又呈上被告親手撰寫的信件,向事主及其父母道歉,但表示無力賠償。法官先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

案情透露,今年1月初,被告經手機應用程式,認識28歲任職地產經紀的女事主,兩人旋即發展為情侶。同月14日起,兩人便經常到酒店過夜。

同月15日,被告於酒店趁事主洗澡時,偷去其信用卡後於翌日購買兩部iPhone,當銀行向事主查詢時,她才發現信用卡被盜。

今年2月1日,被告重施故伎,偷去女友新信用卡,分別於同月2日及4日先後購買共4部iPhone並轉售,再將該卡放回女友錢包。

直至2月15日,被告假藉「見家長」之名,約女友父母晚上8時到上環晚膳,但被告沒有出現,並前往女友的太古城住所盜竊近3萬元財物,女友與父母回家時發現住所被人爆竊,她當時才發現自己鑰匙被盜,而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於當晚約6至8時進出女友住所,翌日二人分手。及至3月25日,女事主於蘭桂坊發現被告並報警,警方於同日拘捕被告。

暫委法官:錢禮;案件編號:DCCC507/16;8月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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