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鮮貨七網店無提供許可資料
【星島日報報道】網購鮮貨食品近年極為普及,但其安全風險不容忽視。法例規定,出售限制食物的網店須向食環署申領相關許可證,並於網站清晰展示。消委會檢視三十六個獲發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品許可證網站,發現有七個網站未有按規定提供許可證的資料。消委會建議當局加強巡查售賣受限制食物的網站。
消委會指,截至十一月中,一共有三十六個網站或網上平台獲發各種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品許可證,但當中有七個網站未有按規定提供完整的資料。在另外二十五個網站中,有十個網站都有直接將許可證號碼等資料展示於網站首頁,當中有五個做法最為詳細,如列出許可證號碼、可出售的食品類別及持證住所的業務地址等。
此外,有五個網站雖未在首頁展示許可證號碼等資料,但有首頁另闢位置擺放特定圖標;而另外六個網站則將許可證資料展示於相關限制出售食物的頁面。至於餘下的四個網站,就將資料放在較不顯眼的位置,例如「關於我們」、「推廣優惠」等。
消委會指出,如網店需要售賣二十一類限制出售的食物,必須就每種食物申領相關許可證,但有網站同時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類別,卻未有申領全部相關的許可證。故建議食環署加強巡查售賣受限制食物的網站,打擊違規即無申請領取許可證的營辦商。食環署回應指會對違規的情況作出適當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