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青面膜販毒重囚16及17年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一歲無業青年為賺快錢答應幫人販毒,更找來不知情的同齡裝修工朋友幫忙預訂酒店房,游說朋友一同於房內,將「我的美麗日記」面膜拆盒、利用紙面膜吸收及混和冰毒,再重新封口及包裝,惟二人於離開酒店時遭警員發現並拘捕。二人曾於一四年佔領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而被判罪成,昨承認販毒罪,分別被判監十七年及十六年八個月。
被告為無業的袁梓鋒及裝修工鄭陽(同為廿一歲),在衝擊立法會大樓事件中,袁曾因襲警罪被判感化,鄭則因參與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被判社會服務令,鄭的律師昨指該案是因為鄭作為年輕人,對社會感無奈、泄氣才會干犯。
衝擊立會被判感化及社服
二人昨承認於去年五月十三日,於北角城市花園酒店販運三點五一公斤冰毒,市值逾百萬元。
袁的律師昨求情指,袁因失去兼職跟車的工作而財政緊絀,有人向他聲稱有方法「搵快錢」,他才為了一萬元報酬犯案。其母的求情信更指因袁的父母關係差,令兒子終日流連街上結交損友。又指他包裝的工作在販毒上參與程度有限,罪行亦不牽涉將毒品進出口外地。
鄭的求情則指,鄭起初對販毒活動並不知情,當他知道房內有毒品時曾要求離去,但被袁游說留下幫忙,鄭本是孝順的良好青年,今次非自願參與,亦無任何報酬。法官考慮鄭於事件中的角色較輕微,純粹出於友情欲幫朋友而犯,判處較短的刑期。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二人從酒店步出,將背包及膠袋等放上一架私家車,警員上前截停,發現背包內有十多盒內含毒品的「我的美麗日記」面膜,另有包裝機器、錫紙袋、封口機等。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八二——二○一六。記者 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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