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研銀行交換客戶訊息防罪 堵詐騙洗錢 加快阻截非法資金

熱度42票  瀏覽0次 時間:2024年1月24日 09:14
金管研銀行交換客戶訊息防罪 堵詐騙洗錢 加快阻截非法資金

近期詐騙個案飆升,香港金融管理局昨天發表公眾諮詢文件,就容許銀行為防範或偵測金融罪行而交換客戶賬戶訊息的建議,向銀行業界及公眾人士徵詢意見。金管局建議,當銀行觀察到的活動顯示個人、賬戶或交易可能涉及詐騙、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時,將獲准向其他銀行索取訊息,或警示其他機構可能面臨成為犯罪分子目標的風險,以加快阻截非法資金,以及防止傀儡戶口網絡轉移至其他銀行。

金管局在諮詢文件中提到,去年首10個月警務處接獲舉報詐騙個案按年上升52.1%,至33923宗,估計損失約72億元。金管局去年接獲逾1200宗詐騙相關銀行投訴,是2022年全年的兩倍,故有需要加強偵測及防範非法活動,以及在詐騙發生時盡可能追蹤、充公及退還有關款項予受害人。

FINEST僅限企業賬號鞭長莫及

該局指出,去年6月推出銀行之間的訊息共享平台(FINEST),惟目前只涵蓋企業戶口,因個人戶口會涉及私隱方面的考慮。然而,與詐騙相關洗錢活動的戶口大部分由個人持有。雖然銀行在懷疑有非法活動時,可尋求准許交換客戶訊息,但存在一定困難,因客戶可能拒絕或不回應,不法分子亦會拒絕披露訊息,故建議容許認可機構在留意到涉及犯罪活動的跡象時,可與其他機構交換訊息,並就此給予法律保障。

據金管局建議,交換訊息的種類一般可涵蓋銀行賬戶號碼、客戶或交易對手的個人資料、相關交易詳情,以及有關交易或活動可能涉及詐騙、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原因;交換訊息將透過安全渠道進行,包括專用電子平台如FINEST,並將採取適當措施,確保符合嚴格的網絡安全等規定,包括限制使用權、只容許銀行指定員工使用;此外,交換訊息只准在香港獲認可及受到監管的銀行機構間進行,只適用於防範或偵測罪案。

金管局會發出指引,要求銀行設立適當的系統及管控措施來處理訊息交換,包括遵守保密規定,並建議引入對違反要求的銀行施加處罰權力。

公眾諮詢至3.29 銀公歡迎

今次公眾諮詢至3月29日結束,當局將因應意見發表諮詢總結文件,以期在下半年擬備法例修訂。金管局總裁余偉文稱,全球詐騙及金融罪行風險急增,不法分子看準銀行之間存在的訊息差異,利用金融體系轉移和藏匿非法資金。透過有效的訊息交換,銀行業、監管當局與執法機構可在應對詐騙及金融罪行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有助保障金融服務的消費者。

銀行公會對此表示歡迎,主席林慧虹說,將繼續與金管局保持積極和有建設性的溝通,反映銀行業意見。業界一向致力打擊金融犯罪,努力保障客戶免受相關風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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