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認iPhone硬件易抄 專利戰開打 雙方互控鬥舉證

熱度425票  瀏覽20次 時間:2012年8月02日 16:50

【明報專訊】蘋果與三星的史上最大專利戰,周二在加州法院開打。蘋果控告三星抄襲iPhone及iPad設計,更引用其內部文件,指2007年三星在iPhone推出時,盛讚它「設計美麗」、硬件「易抄襲」。三星反駁指只是受iPhone啟發,就像蘋果在設計iPhone時亦受SONY「啟發」,圖證iPhone不算很原創。三星還指iPhone侵犯了他們的無線通訊版權專利。

預料訴訟歷時4周,若任何一方被判違反專利,將要斥巨資修改設計,並付巨額賠償。蘋果向三星索償25億美元(195億港元),金額是專利官司索償之最,三星甚至可能無法在美國銷售Galaxy手機及平板電腦。三星則要求向每部侵權的蘋果流動產品,收取訂價2.4%的版稅。

蘋果律師:抄襲比創作容易

蘋果律師麥克爾希尼(Harold McElhinny)展示圖片,列舉三星手機在iPhone推出前後的異同,指早期產品採用實體按鈕,在iPhone出現後才全數改用全熒幕觸控設計,矩形圓角外形、滑動界面等亦跟iPhone雷同,圖證三星抄襲。他指關鍵問題是三星怎從舊手機,演化出現時的智能手機,而「抄襲總比創造容易」。

他引用2007年9月三星內部的《可行性檢討》報告,指三星高層當時憂iPhone會帶來「設計危機」,報告評價iPhone「設計美麗」、硬件「容易抄襲」(easy to copy)。他指控三星「最高層決定乾脆抄襲iPhone所有元素」,為原有手機引入數十項改變,令三星手機與iPhone相似,強調這是「蓄意抄襲」而非意外。

三星律師:iPhone亦受SONY啟發

三星律師費爾赫芬(Charles Verhoeven)反駁,這種針對競爭對手的研究,在業界很普遍,反指蘋果也有類似研究,而蘋果內部文件亦顯示,蘋果設計師受SONY等競爭對手「啟發」。蘋果文件指設計iPhone時,高層曾下令設計師參考SONY。他稱iPhone是「具啟發性」的產品,但這不構成侵權,只是「商業競爭」,即使普通人也能輕易分辨出三星與蘋果產品,強調三星並非抄襲者,而是「後起之秀」。他反指iPhone不算很原創,在它推出前已有款大屏幕及矩形圓角的手機設計,反而蘋果侵犯了三星的無線通信專利,強調三星擁有高速數據串流、傳送電郵及多功能操作的專利權。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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