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捍衛自己的鬚……
【星島日報報道】大阪地鐵兩名員工,因為不肯服從公司規定剃掉鬍鬚,而在人事評核中被評為最低分。兩個員工不服,將公司告上法庭,經兩年多漫長的等待,迎來法庭判決,地方法院不久前判處兩個員工勝訴,大阪地鐵須為傷害兩人作出賠償。兩個人的賠償金額合共四十萬日圓,約二萬八千港元。
大阪巿交通局自二○一二年開始設立員工服務與態度標準,當中規定工作人員應避免留鬚,給予乘客整潔感。法院判詞指出,規定僅由員工任意遵守:「留鬚與否屬個人自由,以留鬚作為員工評價基準侵害個人自由。」原告代表對勝訴表示歡迎,並稱留鬚是自我的表現,若把鬚剃掉,「自己就不再是自己」。
很少在日本媒體看到這樣的新聞,日本員工對公司服從性之高,超乎一般人想像。別說是公司要求剃鬚,就算有更不合理的要求,員工心中再不情願,也不會公然反抗。其中有兩個重要原因,一是男人要養家活兒;二是日本人的工作通常是終身制,一輩子在同一家公司打工,極少轉工,若與公司鬧得不愉快而離職或被離職,找到新工的機會微乎其微。所以,公司有不合理要求,員工多數選擇一個「忍」字。
留鬚與否,雖是個人人權,但說到底,把鬍鬚剃掉也不是多難的事。兩個日本員工為了留鬚,情願與公司對簿公堂,這種努力捍衛個人人權而不惜代價的人,在日本屬鳳毛麟角。日後在日本社會中將承受怎樣的壓力,也許不容樂觀。
兩個人合共獲賠償四十萬日圓,可見他們爭取的不是經濟利益,而是人權與尊嚴。希望他們日後的路不會太難行走。
高慧然
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