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巨头”抱团敛财 “搞灯局长”案发牵出获刑9年网易新闻中心
原黔江市政所长贪贿被判9年
经黔江区检察院侦办起诉,原黔江区市政所所长龚正勇涉嫌贪污受贿案有了进展。3月24日,龚正勇因贪贿69万元的犯罪事实(其中贪污47万元,受贿27万元)成立,一审依法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建委三“巨头”抱团敛财
据介绍,该案系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受贿系列窝串案。在2000年10月至2004年9月冉崇华(已获刑)担任黔江区建委主任期间,许奉荃(另处)任该建委城建科科长,龚正勇任该建委市政所所长,在工程发包、划拨工程款等方面,该三人利用手中的职权,相互勾结“抱团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