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王」倡公帑為四議員打官司
【星島日報報道】「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再到高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梁君彥運用公帑,為四位被政府司法覆核的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聘請律師抗辯。郭指出梁振英宣誓犯錯,竟用公帑聘請三名「最頂級最貴」的大律師抗辯,反問「嗰四位議員一樣係宣誓犯錯,立法會主席唔運用呢個權力去幫佢地抗辯?」
郭又不滿政府運用建制報紙攻擊提出司法覆核的市民浪費公帑。他強調,《基本法》賦予市民權力,可就政府官員犯錯申司法覆核。他相信今次不會成功申請到法援,但他不怕破產,只怕將來香港法治已死,下一代會質問「嗰陣時點解你冇同我哋爭取呀?」
郭的誓章指出,特首可運用公帑打官司,立法會同屬政府機構,主席有權為議員聘請大狀,但主席沒有運用此權利,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違反《基本法》。
又郭卓堅及社民連成員林翰飛,早前分別就香港電視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法官昨宣布在與訟各方的同意下,撤銷兩案的覆核申請,但沒有就訟費下命令。
郭在覆核申請時稱,局方剝奪市民接收資訊的權利屬違憲,而法庭亦已批出相關的覆核許可;惟郭昨在庭外表示,因香港網絡電視主席王維基已不再就此事繼續司法程序,直言「o依家再打落去都冇意思」,才同意撤銷其覆核申請。案件編號: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二——二○一七、一六九——二○一三及七——二○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