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价调整方案今起实施 未来民用电实行阶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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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125票  瀏覽8次 時間:2009年11月20日 09:16

南方日报讯 昨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电价调整新闻通气会,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居民生活电价暂不调整。不过,国家发改委首次提出改革居民用电价格的措施,未来可能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相比传言中的每度电2.5分钱的涨幅,国家发改委昨天的调价力度显得更大。另外,发改委还表示,尽管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但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陕西等10个省(区、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2—1.5分;浙江等7个省(区、市)下调0.3—0.9分。

专家称,此次电价调整对百姓生活无实质影响。此番调价的最大获益者,非电网公司莫属。

为什么调?

电网企业亏损过多

在此次调价之前,媒体大量的报道,给民众打了预防针。不过,国家发改委昨天还是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调价的动机,还对民众的质疑给出自己的解释。

国家发改委表示,这次调整电价第一条原则是“突出重点”,意为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去年8月20日,国家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由于当时压力较大,且金融危机已经给经济发展造成冲击,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购电成本剧增。

国家发改委认为,“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林伯强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价上调之后,电网企业扭亏应该是没问题了。”

目前我国工业用电占整个用电总量的75%,居民用电占到11%。“电价每涨一分钱就相当于给两大电网公司350亿元。”在林伯强看来,此次上调2.8分钱,其实是补涨,是把去年因国家管制没能提上去的2分钱给补上去了。

此次价格调整,另一大利益相关方是发电企业。国家发改委认为,“火电企业执行标杆电价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尤其是中西部有些地区如山西、陕西、甘肃等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需要对标杆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袁刚明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调价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经济回暖,“上月电力需求增长16%,国家发改委是顺应了这种需求变化”。

有什么影响?

“与CPI没有直接关系”

近日,、国泰君安在内的多家机构预计11月份CPI将转正。在CPI即将转正的关口,非民用电价上调是否会助推CPI上行,这是不少人心中的一个沉重问号。

不过,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价行为不会对CPI产生影响。

他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因为居民用电价格还是没变化。CPI的统计是针对居民而不包括企业的,企业用电价格提升对CPI没有影响。即便是以后居民用电价格也上升了,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在我们的能源结构里,最广泛使用的还是煤,电还是其次的。”

另外,高辉清分析,在我国CPI的构成中,食品占了大头,只有居住价格和电价有直接关系。而居住价格占CPI的比重只有10%多,这其中房租是居住价格的主要组成部门。因此不会因为上调电价导致通胀预期加剧。

林伯强也认为,“是会有一点影响,但称不上压力。在我们国家70%的企业用煤,而不是电。所以影响不会很大,真正推动CPI的还要靠煤价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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