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聲明指陳方安生錯誤引用基本法

熱度476票  瀏覽2次 時間:2014年7月04日 10:29
政府回應陳方安生在香港外國記者會午餐會的言論,指她錯誤引用基本法條文。

陳方安生指中央在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關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程序「搬龍門」,政府今日發表聲明,指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段明確提到「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聲明表示,上述條文自1990年以來從未修改,陳方安生錯誤引述基本法條文並對中央作出指控,令人遺憾。

頂:29 踩:27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41 (138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38 (146次打分)
【已經有136人表態】
19票
感動
14票
路過
13票
高興
19票
難過
14票
搞笑
19票
憤怒
21票
無聊
17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