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在立法會內涉嫌擲杯案件正式開庭,黃毓民在庭上表示再次「睇帶」,有4名新證人傳票申請,當中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議員張華峰及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他又呈上電視新聞截圖,指4人均清楚看見他被保安帶走,相信4人相當可能提供有力證據。控方暫時退庭。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今由律政司民事法律科代表,表示4月21日要去開會未能到庭,並要求在傳召他前一個半小時前通知他到庭。黃表示不反對,但未能肯定會否傳召張。裁判官問黃是否替張炳良取得「special approval」,黃回應張炳良非立法會議員,「佢官嚟」,公眾人士竊笑。
另外,開庭時,裁判官表示今日聽審人士眾多,惟公眾人士沒有安排「企位」,未能入庭人士只能在庭外等候。裁判官要求所有人士保持安靜,否則即觸犯蔑視法庭。
法庭記者:凌沛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