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爆性侵事件被質疑「抽水」 麥明詩眼濕濕:我有報案!

【星島日報報道】「十優港姐」麥明詩(Louisa)日前於社交網站公開求學時到內地交流期間曾遭性侵,震驚全城!她昨日回電視城開工時,首度回應事件時眼濕濕兼哽咽,更指事件涉及暴力成分,回港後亦馬上與媽咪到警署備案。對於被網友炮轟她抽水,Louisa坦言委屈兼詫異,並舉例反擊:「如果我話我俾人打,大家不會覺得有問題,但我話我曾經俾人性侵,大家又覺得嘩然,其實兩者性質一樣,都是罪!」文、圖:娛樂組
早前「香港欄后」呂麗瑤自爆曾遭前教練性侵,希望社會關注兒童遭性侵問題,掀起社會上一場「性侵風暴」。麥明詩日前亦受事件啟發,公開中學參加內地交流團時曾遭性侵,鼓勵受害人勇敢站出來,向啞忍說不!
Louisa昨日現身電視城開工時表示,事發後獲家人及朋友支持,故陰影不大,而回港後亦已跟媽咪到警署備案及落口供,或許因為事件不是在香港發生,故警方沒有採取實質行動。期間她數度哽咽指不少人曾質疑她有否到內地尋求協助,但自己當時年紀尚小,只想盡快回港,現在回想起來也認為當時應作出行動。
慨歎事隔多年難追究
談到她指對方是香港人,理應可以追究?Louisa慨歎已事隔多年,難以追究:「這是最深刻的一次,因為有暴力成分。(有受傷嗎?)我想掙扎但掙脫不了。不過,詳細情形我不想再說,因為過程不是重點,我主要想帶出正面影響,不是要標籤受害人身分,只望同類型事件不再發生,亦可以透過自己經歷去幫助其他人學會保護自己,所以我寫文時沒有特別刻劃詳情,沒有透露任何關於對方的個人資料,因為我不想公審任何人,亦不想造就網絡公審,只想大家知道這些事並不罕見。」
對於被網友炮轟她抽水,Louisa直言略感詫異:「為何我道出經歷就是抽水?是否證明了與性有關的話題在香港社會不能隨便提及。如果我話我俾人打,大家不會覺得有問題,但我話我曾經俾人性侵,大家又覺得嘩然,其實兩者性質一樣,都是罪!有些人會斟酌性侵犯與非禮的差別,但因為我讀法律,我的用詞可能跟大眾認受的不同,甚至有人覺得非禮不是大事情,其實非禮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10年,所以我最後一個感想是希望將法律知識普及,不論男女受到傷害,也可以保障自己。」
搭地鐵遇色狼留陰影
此外,陳敏之昨日出席新劇記者會時透露,10多歲做兼職模特兒時因趕往試鏡而搭地鐵,慘遭色狼揭裙底,「我即刻大嗌,覺得好委屈,面都紅晒,但那次之後有陰影,盡量不搭地鐵,就算搭都會靠牆企及擺出惡樣,亦有學防狼術以備不時之需。」
同場的何廣沛表示若見到罪案會挺身而出:「曾經在內地見到有人用鐵筷子企圖夾走別人的銀包,我即刻喝走那扒手。」
■對於被網民炮轟抽水,麥明詩感到詫異。
■陳敏之(左)與江美儀出席新劇記者會,自爆曾在地鐵遇上色狼。
■何廣沛遇上罪案會挺身而出。
■麥明詩慨歎性侵事件隔了多年,如今已難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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