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一戶持三個西貢住宅單位 虛報無物業判囚兩周

熱度35票  瀏覽0次 時間:2026年10月07日 12:24

【Now新聞台】兩名公屋戶涉虛報無持有物業,被判監兩至四星期。

涉案住戶分別居住於彩虹邨及廣田邨,他們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均報稱無在香港持有物業。

房署經調查後發現,其中一宗個案的兩名住戶都在西貢擁有住宅物業,當中一人更持有兩個,另一人則有一個。觀塘裁判法院周一判處該名擁有兩個物業的居民監禁兩星期,同案另一人則延至下月30日提堂,涉案公屋單位將被房署收回。

另一宗個案的住戶則被發現在將軍澳持有物業,他被判監四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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