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出招打擊濫用公屋 收緊富戶政策 僅允1成年子女「世襲」

熱度11票  瀏覽1次 時間:2023年5月25日 08:57

房委會出招打擊濫用公屋 收緊富戶政策 僅允1成年子女「世襲」

房委會公屋濫用
房委會公屋濫用

公屋資源經常被轟濫用,政府終出招對付!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其中,公屋租戶由現時入住首10年毋須申報,改為須每兩年申報一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亦要隨即向房委會申報。租戶如拒絕申報,可被終止租約。當局同時收緊「加戶」政策,長者租戶戶籍如已有成年子女,就不得申請加入其他成年子女。新政策將於10月1日實施,房委會委員相信可處理濫用問題,但調查海外或內地資產仍有難度。

早前蔡天鳳命案,揭有人擁千萬豪宅,同時持有公屋單位,並以綠表購買居屋,引起全城關注公屋資源被濫用及當局的監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開會,討論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屋邨管理扣分制」建議,獲委員一致通過。現行「富戶政策」下,公屋租戶上樓首10年,毋須接受入息和資產審查。在新安排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已持續居於單位,已遵守租約條款;同時申報是否擁有本港住宅物業。公屋租戶及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即簽訂臨時協議後一個月內,亦須向房委會申報。租戶如拒絕申報,租約將被終止。租戶亦要授權房委會可向政府及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如被核實虛報料可遭刑事檢控。

房委會公屋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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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出期限縮短至最長4個月

而現時租戶須遷出單位時,會獲發「定期暫准居住證」,有效期最長可達12個月;期間租戶如入息和資產重新符合要求,便可毋須遷出,2017年10月以來有約460戶因而續住有關單位,佔須遷出的租戶數目超過一半。在新修訂後,「定期暫准居住證」的期限縮短至最長4個月,租戶必須在限期內遷出,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年長租戶戶籍只准附一名成年子女

房委會同時收緊「加戶政策」。現時租戶戶籍如已有一名單身成年子女,可再申請多一名單身成年子女加入。惟新安排下,年長租戶戶籍內已有成年子女,不論其婚姻狀況為何,都不得申請加入其他成年子女,即長者戶主不可為第二名成年子女「加名」,減少「世襲」問題。房委會指,新安排可免製造機會讓部分人借加戶作為入住公屋的捷徑,對於需照顧年長父母的人,仍可按現有機制申請暫住。另外,以往公屋租戶如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而被終止租約,禁止申請公屋期限,將由現時2年增至5年;類似原因被取消申請的公屋申請者亦被禁止5年內申請公屋。

房委會同時收緊屋邨管理扣分制,多項不當行為,如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由現時扣7分改為扣15分;造成噪音滋擾和胡亂棄置垃圾亦由現扣5分,改為扣7分。各項措施收緊的安排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房委會公屋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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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30萬租戶須每兩年申報

在2022/23年度截至今年2月底,房委會收回的公屋單位有約11,000個,當中因濫用公屋或違反租約等而收回的超過1,900宗,過去3年平均1,300宗多。房委會主席、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冀新安排進一步確保公屋資源能分配予最有需要的市民身上,回應社會訴求。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表示,今次修改措施並非想騰空或踢走居民,亦難以估計實際可騰出的單位數量;她並稱房委會人員富有經驗,連同新科技協助,相信可應付增加的申報量。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相信稱,修訂後可有效處理濫用公屋、丟空單位或隱瞞本地物業的問題。惟礙於行政、執法困難,房委會無法調查租戶在海外或內地的資產。他又指,現時有逾80萬名公屋租戶,當中有超過50萬人已須每兩年申報。當局指現有人手足以處理有關工作,並會研究電子化方式供租戶申報。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則認為,新做法對居民不會造成太大的滋擾,但關注房委會有否足夠的人手去核實相關資料。他指,長遠而言,應該加快電子政府的步伐,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資料可以互通,減省行政程序,對市民的滋擾減至最低。陳學鋒亦相信,調整「加戶」措施既能保留子女照顧年長雙親的美德,又能杜絕濫用公屋的問題。

房委會公屋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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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房委會出招打擊濫用公屋-收緊富戶政策-僅允1成年子女-世襲-/379032?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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