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生科業潛力大 未賺錢准先來港上市

【星島日報報道】港交所(388)將於下周一起接受同股不同權及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來港上市,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接受CNBC訪問時形容改革過程漫長,最終達成共識,反映市場已意識到本港的經濟環境已經不同,他期望創造一個自由、聲譽良好及可持續的市場。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昨日表示歡迎新制度,相信有利香港發展創科,料會有一定數量新公司申請。
李小加於訪問中被問到,近年市場一直憧憬金融科技(FinTech),為何聯交所在是次改革中特別迎合生物科技(BioTech),而非金融科技。李小加指,在現有制度之下,金融科技公司若符合上市規則的要求,即可在港上市,而生物科技企期則在性質上與其他行業不同,他們所研發的產品除非已獲得藥物監管機構認可及批准,否則並不會有產品銷售收入,故在其業務上有先天性的缺乏資金問題。
他續稱,美國的融資市場一早已意識到生物科技擁有超增長能力的行業,公司市值高,而且最終會發展成功,故認為值得引入本港市場。
惟他強調,從沒想過要吸引特定企業來港上市,只希望創造一個高度自由、聲譽良好及可持續的投資環境。
他又表示,香港是一個跟程序做事的地方,是次上市改革是一次漫長的旅程,一點不容易,但很奇妙,過程中需要綜合各方的意見,最終得到市場大部分參與者的共識,是一次重要的市場教育的過程,亦反映本港的經濟大環境已在改變。
此外,劉怡翔昨日於電台節目中表示,新上市規則提高了公司的披露程度,加強了投資者保障,相關做法有利香港發展創科,料會吸引內地及外國企業上市。他同時提醒投資者,創科公司的回報可能很高,但風險亦大,需要特別留意,而部分創科公司可能曾於其他地方上市,投資者可以參考公司過往的業績。
劉怡翔續指,雖然本港沒有集體訴訟權,但在某些情況以下可作「代表性訴訟」,在法庭現在框架下,有權將類似案件或同類苦主歸納一起,可以有一個代表,並將判詞延伸適用到其他訴訟方。他表示,政府將透過本地的投資者教育中心加強宣傳,推出短片及講座,加強投資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