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高價收地 議員憂開壞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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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394票  瀏覽107次 時間:2009年10月22日 09:31
(星島)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為興建廣深港高速鐵路項目,港府約須收回菜園村、大江埔等共二十五公頃私人土地運輸及房屋局    局長鄭汝樺    表示,考慮到「收地順暢」有利於高鐵整體推進的大原則,遂決定將項目涉及的私地收地補償率提升至甲級,令有關的補償金額倍升至約十三億元。連同專為菜園村村民而設的「特設特惠現金津貼」等,項目之總收地及清拆補償額高達二十億元。

  泛民認為「後患無窮」

  立法會    多名議員都要當局解釋高鐵的高昂造價,但暫未表示反對撥款。對於是次菜園村「升級」賠償,有議員擔心開壞先例,增加日後收地困難。

  公民黨    黨魁余若薇    指,該黨不反對興建高鐵,但質疑菜園村的高額賠償最大得益者是誰,擔心可能會開壞先例。民主黨    張文光    亦指,政府心急收地下作出高額賠償有深遠影響,「後患無窮」,但黨內要再討論是否支持撥款。

  民建聯    葉國謙    則認為,發展高鐵是重點項目,否則香港會被邊緣化,故會支持撥款,又指「現在的賠償是讓社會認為對這班人有所交代。」

  據運輸及房屋局最新提交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的文件顯示,在整個高鐵項目上,政府一共須收回二百七十五公頃的土地及地層。

  當中私地佔四十九公頃,屬於地面土地的就只有二十五公頃,幾乎全為農地,菜園村佔十七公頃。

  「收地順暢對於整體的推進、大眾的利益是有好處的。」運輸及房屋局鄭汝樺昨表示,根據「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涉及高鐵項目收地的私人農地本屬丙區,但在現行機制下,如果項目具有全港策略性意義,是可以提升至甲級賠償。

  她強調,在整個商討收地賠償過程中,當局未受到原居民施壓。

  林鄭指項目「全港性重要」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    昨在立法會亦表示,由她擔任主席的一個內部委員會負責決定有關「升級」決策。她解釋,「升級」是由於項目具有「全港性重要」。

  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關的私地賠償,以原本的丙級計算,總額約六至七億元,當提升至甲級後,總額約增加一倍至約十三億元。

  運房局發言人表示,由於考慮到項目令菜園村村民須搬離長居的家園,才為村民在現行政策以外,定出涉資最高八千六百萬元的「特設特惠現金津貼」,故須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其餘約十九億的收地補償則只須按現行機制,由發展局轄下的收地撥款中支取。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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