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越柙10小時的18歲疑犯梁家洛,今就3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及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昨晚已完成認人程序,其中一證人認出被告曾以WhatsApp聯絡他一起犯案。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待驗毒報告、科學鑑證報告(DNA和指紋驗證)及電話開鎖後再提堂。被告保釋申請被拒。裁判官蘇文隆對被告成功越柙感到十分驚訝。
控方庭上透露昨晚在認人程序下,一名證人認出被告。該證人指被告曾在WhatsApp邀請他幫手淋腐蝕性液體。經初步調查,該WhatsApp號碼登記用戶為被告,但由於電話上鎖,需要時間解鎖確認。待所有報告完成後,控方會再諮詢法律意見,考慮會否將控罪改為串謀淋腐蝕性液體。
第二項販毒罪,控方亦透露當日在被告家中搜出35克霹靂可卡因外,也搜出一個電子磅、93個小膠袋。此數量的毒品最高刑罰為判監5至8年。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被告昨日聲稱身體不適,到伊利沙伯醫院後用毛氈遮蓋,解開手銬後逃去。警方10小時後在柴灣被告友人家中尋回被告。蘇官對被告成功越柙感到十分驚訝,問道:「佢解開晒兩個手銬走左去?」控方指被告鬆開手銬後跑走,警方有嘗試追截。
辯方代表指當值律師只代表被告的兩項控罪,不代表其在醫院的事件。辯方指就第一項控罪,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告當日在現場。而第二項控罪,在書面指控中被告沒有招認。控方指被告在昨晚再被捕後承認毒品是屬於被告。蘇官拒絕被告保釋,指他曾有逃離行為,肯定他不會依期歸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