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政策將收緊 所有家庭成員60歲以上可豁免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早前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房屋署今日向委員會交代政策的豁免及上訴機制。
委員會成員郭偉強表示,所有家庭成員在60歲以上及殘疾人士住戶可獲得豁免,若殘疾人士與家人同住,就需要繳付倍半或雙倍租金。退休金、強積金及保險賠償,亦不需計算入資產內。
郭偉強說,會上主流意見認為,擁有私人物業的租戶要遷出公屋單位,但若住戶是通過離婚或繼承遺產而得到非全權擁有的物業,並且不能在有關單位居住,可向助理署長申請豁免。他又說,購買樓花的住戶,可以先收樓再遷出。
據了解,房委會將在今年10月起實行經修訂的富戶政策,首批先抽查約1000戶住戶,明年4月起,每年會有超過20萬戶要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