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設隔音屏障 街頭噪音怎紓緩?

【經濟日報專訊】旺角行人專用區噪音困擾街坊商戶多年,有化粧品店自設隔音屏障卻被視為僭建,進退維谷。港府或是時候仿效外國,修改規例來應對賣藝者。
西洋菜南街過去3年多於假日才行人專用,結果原有及新興的大媽唱歌表演都擠到周末,各人不免開起喇叭鬥大聲。
西洋菜南街 最嘈吵如電鋸聲
理大曾實地偵測,當地最吵處達104分貝,約等同電鋸聲響,世衞指每日逗留4分鐘左右已超越上限,韓資LANEIGE近期拉起隔音屏阻隔後,噪音水平據稱可由94.5分貝降至80分貝,員工至少能跟客戶對話,屋宇署此時引用《建築物條例》以其未獲批准為由要求清拆,那麼港府將有何對策減少周遭店員、街坊失聰、失眠等健康風險?
長期暴露於巨大聲浪,除如LANEIGE所言會帶來壓力,倫敦大學精神科學者Stephen Stansfeld指,它也可增高血壓及心臟病風險,損害小孩的閱讀及記憶力,更有研究發現,當人們認為噪音本可預防,政府卻束之高閣,能造成更大煩擾(annoyance)。
港府應用《建築物條例》時,每每聚焦店舖阻街,化粧品店的60平方米屏障,就算申請了亦顯然難獲寬限,才有LANEIGE所謂多次向官方反映困擾,仍沒完善方案的講法。
商戶難以合法自保,不代表政府沒法減少噪音。按現行規例,警方可引《簡易治罪條例》及《噪音管制條例》等勸喻、警告,要求賣藝者終止表演,甚至提出檢控。只是,警方過去5年接獲逾4,400宗噪音投訴,卻只曾發出18張傳票檢控,比率不足0.5%。政府5月曾告知立法會,噪音對身心健康的影響評估不是以聲級來界定,亦沒定期量度專用區噪音水平,過去才會有警員於庭上揚言「我耳仔就係標準」的荒誕情況。
可借鑑外國 修例應對賣藝者
環保署按不同時段的可接受噪音聲級介乎50到70分貝,那何不參考溫哥華,將賣藝者的音樂聲限於70分貝?愛爾蘭都柏林會派員巡邏表演場地拿儀器量度聲響,持續超過80分貝可收回表演許可,當每個賣藝者都面對同一尺度,也可免卻早前Mr. Wally疑因外國人身份遭針對的爭議。
歐美賣藝寬緊不一,部分生怕扼殺表演空間不想引入發牌面試,大多有客觀準則可依從,比如英國曼徹斯特不准用擴音器或使用小號、鼓等大聲樂器,距離另一賣藝者50米,每天不可於同一表演地點逗留逾90分鐘;愛爾蘭高威(Galway)則不准圍圈表現阻街,擴音器功率上限50W,恍若鎢絲燈膽。
居民商戶施壓下,已有議員盤算推動完全廢除行人專用區,無疑迹近因噎廢食,惟問題關鍵始終是港府應加緊研究,今後能否放寬建築條例讓商戶以日新月異的吸音設施自保,更應制定客觀音量規條、以至整套發牌制度來根本解決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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