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被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
【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
曾蔭權牽着妻子曾鮑笑薇一同進入法院。曾蔭權毋須答辯。
法庭批准修改控罪書,曾蔭權被加控多一項涉嫌收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曾蔭權涉嫌在10年1月至12年6月,在無合理辯解下,收受深圳一幢三層高樓宇裝修利益,作為誘因或報酬,以行政長官身分,批准數碼廣播公司股東黃楚標多項數碼廣播的申請,包括數碼聲音廣播發牌、委任李國章為dbc董事會主席等。
而第二、三項控罪,則是他原來被控的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分別涉及他在10年11月至12年1月,在行政會議上批准雄濤廣播,即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三項申請時,沒有申報他與主要股東黃楚標,正商議租用深圳東海花園。以及曾蔭權在2010年至2011年間,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時,沒有披露他在東海花園的物業,是由何周禮負責設計。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