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本港大慈善家、武打巨星李小龍故居業主余彭年,生前曾立下遺囑「裸捐」一百億元身家,惟入土僅半年,家族成員即為巨款對簿公堂,次子認為亡父遺囑無效,反對捐出全副身家,但聲稱全力履行祖父遺願的長孫,將於今天入稟高等法院,展開百億財產爭奪戰。
本港富豪慈善家余彭年今年五月二日逝世,享年九十三歲,半年後即爆發子孫爭產官司。曾表明全力履行余彭年「裸捐」身家的長孫彭志兵,以遺囑執行人身分,早前委託高露雲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文基,今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阻撓裸捐財產的叔父彭亞凡及其長子彭新漢,展開爭產官司。
消息人士稱,原名彭立珊的余彭年,與妻育有兩子和七孫,妻子和長子早年已去世。二○一○年,余公開宣稱捐出全副身家作慈善用途,兩年後立下裸捐遺囑,以彭志兵為遺囑執行人,內容稱除了兩個保險箱內少量財產歸多名孫兒外,剩餘財產撥入余彭年慈善基金,為數約一百億元。
據悉,余雖然對遺產早作安排,遺產更打算以海外註冊公司作最終持有人,但未及注入資產已去世。其後彭志兵委託律師,在高院遺產承辦處申請承辦遺產時,驚悉叔父彭亞凡及其長子彭新漢,已先後於九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五日存入知會備忘(caveat),令承辦遺產受阻。
消息稱,二人有此舉動,是認為部分遺產屬余的亡妻所有,又質疑受益人身分等,認為裸捐遺囑無效。彭志兵在今天的入稟狀,將要求法庭確認遺囑有效。
律師透露,二人向法庭存入知會備忘後,司法常務官基於法例規定,不允許遺產承辦處在遺產承辦書上蓋章,此時,申請承辦遺產的各方人士,有機會展開爭產官司,由法庭判定遺產誰屬。若裁定遺囑無效,又無其他遺囑,會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余的兩名兒子可各得一半財產,但長子已去世,其所得會由孫兒繼承。
本報記者昨往深圳彭年酒店了解,員工稱彭志兵不在酒店,前廳副經理梅鑫只表示,余氏生前吩咐,酒店所有收益撥捐慈善。余矢志裸捐的意願,可從掛於酒店大堂牆壁的一幅親筆題字可見:「兒子強如我留錢做甚麼?兒子弱於我留錢做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