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貪得意」扔磚囚逾2年 男子患過動症獲酌量減刑

熱度180票  瀏覽0次 時間:2018年4月11日 10:52
26歲被告鄧浩賢。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曾任職侍應的年輕男子在前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中,「貪得意」向警方防線投擲一塊磚塊及搖動路牌。他早前承認暴動罪,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10個月。法官判刑指,被告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他犯案時不如其他參與者一樣戴上帽和口罩,法官因此同意他只是「貪得意」而作出不顧後果的行為。

法官判刑時指出,暴動案判刑時法庭需考慮使用暴力的程度、暴動的規模、是否有預謀犯案及參與人數。26歲被告鄧浩賢所擲的磚頭雖無擊中任何人,他亦無動身毆打警員,但法庭不能單獨考慮暴動罪犯人的行為。被告在現場辱罵和威嚇警方,顯示他有份推動騷亂,因此他需要為事件整體負責。

法官續指,被告「貪得意」的行為罔顧其他人的安全,但考慮他及時認罪,而精神科醫生指他因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而時有衝動行為,決定酌量減刑。

案情指,前年2月9日凌晨4時許,警方在旺角山東街近彌敦道南行線設立防線,但被群眾投擲磚塊和玻璃樽等雜物。被告站在前線與警方對峙,又向警方投擲物件,他事後被捕。警方後來調查發現,被告曾在現場搖動路牌,又拾起路牌下的磚頭。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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