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措施:见义勇为出后果 一般不担责
■今年10月22日,小悦悦去世的第二天,很多民众悼念小悦悦。CFP供图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将见义勇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见义勇为者保护力度,除存在重大主观过失,见义勇为者对见义勇为后果一般不担责;见义勇为牺牲者最少给30万元抚恤金……昨日,广东省社工委在广州召开“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工作措施交办协调会。省社工委在“小悦悦事件”发生后,连续召开四场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座谈会,并在媒体上广泛发起讨论活动。省社工委昨日将凝集了众人智慧的9项工作措施发布。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在会上表示,不仅是为了发声,关键在落实。
朱明国指出,“小悦悦事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是多方面的,要避免或者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不能就事论事,必须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社会建设。这才是我们对小悦悦的最好追思,这才是我们从“小悦悦事件”中得到的最大收获。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救治费用由当地政府统筹,分别由侵害人、受益人、社保机构等支付
●栽赃诬陷见义勇为者的,予以训诫或责令悔过、公开赔礼道歉,严重的可移送司法机关
1.提炼广东精神 评选“广东好人”
“小悦悦事件”中的18个路人所表现出来的冷漠,折射出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包括思想道德建设滞后,精神文明建设疏忽等。措施提出要评选“广东好人”。在岭南文明网(中国文明网联盟广东站)和“中国好人网”开设“广东好人”专栏,集中展示和宣传各地群众推荐的身边好人好事。每季度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议,确定当季的“广东好人”。发布“广东好人榜”,召开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会,开展宣传表彰奖励。
宣传道德模范,并关爱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贯彻落实中宣部和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制定广东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弘扬广东特色的核心价值理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见义勇为光荣、见死不救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立法惩处诬陷见义勇为者
好心扶阿婆反而被反咬一口成被告,时而见诸报端的案例令人寒心。我国没有专门规范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立法的滞后和法律的缺失,不仅难以有效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弘扬见义勇为、友爱互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