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夫婦戶口 資產高達6000萬

熱度219票  瀏覽27次 時間:2017年1月24日 1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在高院續審,東亞銀行總行的高級經理何耀強昨接受辯方盤問下指出,曾蔭權夫婦的東亞銀行聯名綜合戶口及曾太的個人戶口,於一○年上半年的總結餘高達五千五百萬至六千萬元資產,兩人同時擁有總值一百二十五萬元的人民幣債券及定期存款,而曾太於一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間,每天都買入兩萬元人民幣,然後先後六十四次幾乎每天再把八萬元人民幣,轉帳至她在深圳的東亞銀行戶口,四個月內轉帳累積達五百萬,何指當時內地銀行的人民幣戶口利息較香港高。

  在一九六九年加入東亞銀行工作的何耀強稱,他在一○年任東亞銀行總行的高級經理,負責客戶包括曾蔭權夫婦,他同意關於曾氏夫婦聯名戶口,主要都是由曾太處理。

  他又指一般曾太到銀行,他會請她到會客室,之後視乎她要求何種服務,如果她要轉帳,他就叫同事去填表格,叫曾太簽名後她就可以離開。通常由曾太抵達銀行直至銀行文件過機記錄日期時間,大約需時十分鐘。

  何確認於一○年七月十六日當天,李國寶的戶口有三十五萬港元現金提款、曾氏夫婦的聯名戶口則分別有七萬三千元及三十五萬的存款,至於該三十五萬的現金存款是否由他負責,何指「我唔記得」,但他確認存款的手續費是他豁免的;何解釋銀行方面會對一些良好客戶作出豁免手續費,這是銀行的一種禮遇。

  但何耀強在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盤問下確認,一○年六月,曾蔭權夫婦的聯名戶口上半年的平均資產結餘二千五百萬至三千五百萬港元,包括證券戶口內的十九萬人民幣債,以及二十五萬二千人民幣儲蓄存款。曾太私人綜合戶口在同一時段內,平均資產結餘有二千五百萬港元,當中包括有四萬一千元人民幣定期存款,一萬七千元人民幣存款,以及一百二十五萬元價值的人民幣投資金融產品。

  何耀強同意辯方所指,曾太無論在一○年六月之前或一一年十一月之後,每日都有兌換兩萬元及累積人民幣,單是一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間,她的人民幣兌換及儲蓄總數累積有五百萬元。

  何在回應控方問及曾太於一○年十一月五日提早終止一百萬定期存款事宜時,何指當日銀行收到來自曾太的傳真指示,要求提早一天終止定期、提取一百萬人民幣存入她個人戶口,並指示在同月八日將八十萬人民幣匯給東海聯合集團的中銀戶口。但至於為何轉帳顯示「緊急」、為何匯款失敗,何則表示「唔記得」。

  何耀強指根據銀行記錄,曾氏夫婦在一○年七月十六日起至九月三日,共有三十六次以港幣兌換人民幣,每次兩萬元。辯方指當時人民幣持續升值,香港市民都會購入人民幣作投資及賺取利息,何同意此說法。何指曾太在三十六次兌換人民幣之前,戶口本身有二十五萬二千元人民幣,且期間她亦有不時出售人民幣債券,債券賣出後所得的人民幣亦會即時存入其個人戶口。

  辯方向何查問為何曾太每一次的八萬人民幣匯款申請書上,均蓋有「緊急」字眼,何解釋人民幣匯款截數時間是中午十二時,「緊急」一詞是用於提醒同事,需在十二時前優先處理相關匯款交易。

  何耀強續解釋,曾太於一○年十一月五日指示於同月八日首次匯款八十萬人民幣失敗,當時在匯款收據上的收款公司名字為「East Pacific Holding」,以及收款公司的戶口是港幣戶口,何指出匯款失敗是由於戶口公司名稱出錯、即Holdings一詞漏了「s」、或者戶口號碼錯誤,何強調,「文件無講係咩原因,我無得猜測個理由。」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八四--二○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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