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曾蔭權」 男子獲免任陪審員

【晴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法庭昨選出4男5女陪審團,有陪審員向法官申請豁免時稱「我個人不太喜歡曾蔭權」,法官本指理由不夠強,惟曾蔭權代表律師指這是讓他挑戰該陪審員的強力理由。案件料今早正式開審。
曾蔭權(72歲)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受審,法庭昨展開陪審團遴選程序,法官向候選陪審員表示,大家都能認出坐在犯人欄的本案被告是前特首,而大家都必然曾經從不同途徑聽聞有關被告或本案的資訊,對於牽涉知名人士的案件,陪審團毋須完全無知,但必須保持公正獨立,因被報道或談論的人不會有機會澄清,若依據有關資訊,將會是非常危險和不公平。
法官續指,本案預計審期為25個工作天,即至11月初審結。法庭隨後耗費約半小時選出由4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有男陪審員被抽中後向法官申請豁免稱「我個人不太喜歡曾蔭權」,惟法官指這並非強而有力的豁免理由,正當該陪審員準備就座之際,曾蔭權的代表律師即指,但這卻是他挑戰這名陪審員的強而有力理由,該陪審員最終獲豁免。
遴選完畢後,法官予以陪審團半天冷靜期,案件料於今早正式開審,法官亦要求未經豁免或挑戰的陪審員需於今早再次出席聆訊。
料今早正式開審
曾蔭權面對的控罪指,他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