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明詩稱曾遭性侵「而且還不止一次」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在欄后呂麗瑤自爆遭性侵事件惹起全城議論之際,昨日傍晚時分,一向以敢言見稱的十優港姐麥明詩亦突然在facebook貼出千字長文,自揭在內地曾遭性侵犯,而且還不止一次,即時引起傳媒追訪,後來她回應稱自己是在內地被人「抽水」,發生極不愉快的事。她更呼籲女性若遭性侵要挺身而出。而為防止事件再發生,她亦開始學柔術保護自己。
麥時詩在面書中,貼出長文的部分內容︰「相信唔少女仔都曾經遭受性侵犯,我亦都唔例外,仲要係唔止一次添;有啲係我阻止唔到;有啲係之後諗番,如果我醒覺啲我可能可以阻止到…… 」她又解釋因當年事件發生在內地,香港法庭無審判權,故無採取進一步行動。其後麥明詩即在文中教受害者如何注意環境證供,及利用WhatsApp質問對方,嘗試留有文字證據。
在貼出長文後,麥明詩亦就文章作出回應指事件發生在她十七、十八歲時,她參加一個內地交流團,「其中有人乘着無乜人的時候做了一些令她極不開心的事,遭人『抽水』,猶幸事件的傷害性不太強。」但她拒絕詳細講述經過,聲言不是要別人同情,只是有感不少女性可能都有類似經歷,當時自己都覺得唔知點算,因事發時只得兩個人,怕告佢都無用。
麥明詩說,當她當長大後,與一些法律朋友傾談,其實當中還有環境證據,可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而事件後她亦覺得唔想再有同樣事情發生,故去學巴西柔術保護自己。
麥明詩母親麥何小娟表示知道這件事,但不是外間想得這麼嚴重,性侵犯有好多不同程度,女性俾人摸手摸腳或影裙底都是一種性侵犯,而麥媽媽對女兒好有信心,不會為她擔心,相信她能保護自己。她又強調程度不是大家想像中般恐怖,文中提到「除褲」只是舉例而已,沒有發生在女兒身上。當然,作為一個女性成為性侵受害者一定不好過!麥明詩是性侵過來人,麥太知道女兒因而有個抱負,多年來想將學會的法律知識跟大家分享,比如取得有利證供,令婦女懂得保障自己,遇事時能冷靜面對,所以有感而發來撰文。
另外,記者事後致電林作,他表示有留意前度麥明詩在facebook自揭曾遭受性侵犯的文章,不過他謝絕回應有關對方的事。問到麥明詩以前有否向他提及此事及是否覺得對方很有勇氣,他均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