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婦做「內鬼」爆竊鄰居 判囚20個月
【星島日報報道】從中國來港的主婦王淑琴得悉其公屋鄰居經常「曬命」買名牌,於是因缺錢而做「內鬼」打開屋苑後門協助他人進入公屋爆格。男屋主失去3隻勞力士錶、金鏈、LV等名牌袋及現金,總值23萬多元,而且家人護照及兩兒女的出世紙也無法尋回。王婦今在區院認罪,被判入獄20個月。
被告王淑琴(46歲)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王於今年4月19日作為入侵者進入將軍澳健明邨單位偷竊。警戒下王稱缺錢而受不知名男子指示於是偷竊。求情指王與兩女同住,被捕後其18歲長女要做兼職照顧12歲妹。王的丈夫拋棄她,其國內居住的父親因肺病要做手術,她便鋌而走險。法官考慮被告背景及失物無法起回等原因,終決定判囚20個月。
法庭記者:方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