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日前披露,中國公安部高層3年前曾向馬來西亞官員表示,中方可按大馬要求竊聽監控該報駐港記者,試圖令其放棄對時任大馬首相納吉等被指挪用一馬發展公司資金的調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回應說,公安、國安工作不用特區政府配合,也基於保密原則毋須知會特區政府,不過他認為特區政府應回應事件。
他又認為,要釐清事件是否屬於國家行為,如果不屬國家行為,中央政府應該徹查,是否有人為了領功或為了經濟利益,私下運用國安資源作出這樣的行為。但如果是國家行為,中央政府則要檢討,考慮一帶一路等國家利益,是否可以高於香港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