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程式召白牌車須取締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以手機應用程式召喚白牌車近年大行其道,這種租車新模式,雖方便消費者,但卻觸犯本港法例,不但搶去的士業界生意,對司機、乘客和第三者亦毫無保障,衍生不利社會大眾的問題。
法例規定任何人安排車輛出租取酬載客,必須符合法例要求具備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便屬違法,會被檢控罰款甚至判監,其目的並非為了保住的士業界生計,而是保障司機、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和權益。
參與白牌車違法活動賺取報酬的私家車,其牌照僅屬私人用途性質,與的士這類營運車牌照有別,它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乘搭白牌車而受傷,保險公司可不受理,一旦發生意外撞傷路人,傷者可向召喚白牌車的乘客索償。
取締手機應用程式召喚白牌車活動刻不容緩,警方除加強「放蛇」掃蕩,拘控司機等經營者外,宜一併將開發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召喚白牌車服務的主腦繩之以法,以收阻嚇。
招敢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