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前年7月向出席特首答問大會的梁振英掟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受審,立法會選舉過後,今於東區法院進行結案陳詞。黃毓民庭外稱準備了150頁長的陳詞,要讀幾日,可能是本港司法史上自辯被告最長的結案陳詞,但強調「唔係議員冇得做就搞法庭拉布」,他一字一句都有證據和法律原則。
提到立法會選舉失利下馬,黃毓民笑言「雖然我宜家冇得做議員,佢(梁振英)好高興,但唔好高興得太早,我會同佢到死誓相隨」,更稱若自己因擲杯案入獄,特首梁振英會比他更早坐牢。庭上,黃用了近2小時大談自己在立法會的「議會抗爭史」,但也不禁說「雖然宜家有些白頭宮女話當年」。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伍凱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