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议院公布最激进改革草案
潘荣
本周二,美国国会银行委员会公布了迄今为止“最为彻底最为激进”的改革方案,其力度远超政府和公众预期。若草案最终获得通过,将有望推动美国金融监管框架发生深刻改变。目前四大监管机构(美联储、FDIC、OCC、OTS)对银行的管理职能将并入新设立的金融机构监管局(FIRA)。
当天,美国参议院民主党参议员Christopher Dodd宣布的“全面金融改革”草案,分别在系统性风险监管、各监管机构职权划分、保险业监管、证券化监管等十余个金融领域提出了具体改革方案,该方案与此前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推出的草案内容大不相同。
从备受瞩目的监管框架来看,参议院银行委员会拟将设立三个新机构:金融稳定局(Agency for Financial Stability,AFS)、金融机构监管局(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FIRA)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gency,CFPA)。
拟成立的金融稳定局(AFS)将负责系统性风险监管,其职责包括鉴别、监督、解决那些由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复杂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交易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AFS有权对系统性机构设置专门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其他要求,防止它们过度膨胀,对已经过大的机构,AFS有权对其拆分或解散。草案中,AFS将设一位独立主席,由美国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
金融机构监管局(FIRA)则负责对银行业进行统一、集中监管。草案拟将美国储蓄机构监理局(OTS)并入美国货币监理局(OCC),把目前四大监管机构(美联储、FDIC、OCC、OTS)对银行的管理职能并入FIRA。FIRA主席也要由政府任命、参议院批准,其理事会将由美联储和FDIC主席及两位独立理事组成。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A)将对房屋、汽车按揭贷款、信用卡、支票和储蓄账户等一切消费金融产品进行监管,对利率、费率、合同条款等设立标准规范,并由各家银行缴费成立一项消费者保护基金,用来补偿因银行业务违规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据悉,该法案还拟将修改美联储章程中的一些条款,以限制美联储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权利。这将使美联储未来在金融市场动荡的极端情况下,只可对整个金融市场或群体机构放贷,而不可直接针对单个机构借贷或注资。
同时,该草案还拟将在美国财政部下设全国保险办公室,对大型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Barney Frank表示,新草案体现了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正朝着实质性变革的方向推进,但如此大的动作可能将在国会引起相当大的阻力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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