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前平機會總平等機會主任束健銘,於約滿時被平機會以不滿其工作表現為由不發放約滿酬金,束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平機會申索近87萬元約滿酬金得直,平機會獲高等法院批准提上訴,案件今在高院開審。平機會一方指原審法官引用錯誤的法律原則,在考慮僱員條約內容中「圓滿完成」合約一詞時,只從時間角度定義為合約期完成,而非定義為僱員完成服務的滿度程度。而且束健銘被通知行為失當後,依程序可在14天提出上訴,但他沒有投訴。
平機會一方指負責「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期間,束健銘身為主任有份負責向公眾推廣計劃,應該保持中立,但他在諮詢會當日又出席基督教教會論壇,動員或煽動200名教友去信平機會抵銷同志聲音,明顯影響平機會形象及是行為失當。惟原審法官指他在私人時間以個人身分出席論壇,不應被視為行為失當。平機會一方今指,重點是他的行為不合理。即使束健銘說過願庭上問清楚周一嶽,但法官執於拒絕平機會傳召其主席周一嶽作供時。案件下午續審。
法庭記者:方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