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文獨立屋僭建 「釘契」十年參選才拆

【星島日報報道】參選立法會補選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景界別的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名下西貢五塊田獨立屋住宅涉多項僭建,包括天台的玻璃上蓋、玻璃圍欄、石凳、熱水爐、廚櫃;外牆的支架及玻璃簷篷疑為僭建物。司馬文是在二〇〇六年買屋後才加僭建,其妻為政府規劃署城市規劃師,他〇八年已接獲地政總署警告信指天台有僭建物,但他寧被「釘契」,拖足十年不拆僭建,直至報名參加補選才拆除。他昨承認自己僭建,稱自己當時並不為意。建制派議員指責司馬文的行為,涉專業人士明知故犯仍進行僭建,是罪加一等。
司馬文二〇〇六年中以九百二十萬元購入西貢清水灣五塊田一幢獨立屋,即作僭建,包括天台有巨型玻璃上蓋,屋外圍的玻璃圍欄,及石凳、熱水爐、廚櫃亦為僭建物。另外,地下外牆上蓋承托玻璃的支架及正門上方的玻璃簷篷有僭建嫌疑。從政府數碼地圖的去年最新圖片,隱約見到獨立屋天台有巨型玻璃上蓋,但按今年航拍圖片,攝於一月十七日即司馬文報名參加補選當日,見到該天台搭有棚架,疑似進行拆卸工程。
傳媒更揭發,他在〇六年買屋僭建後兩年,〇八年六月地政總署已向他發出警告信需廿八天內清拆天台僭建物,顯示他拖足十年,延至今年參加補選時,才突然於選舉前試圖清拆「補鑊」。
司馬文昨承認,天台的巨型玻璃上蓋,以及石凳、熱水爐、廚櫃、玻璃圍欄共五項為僭建物,至於地下外牆的支架及玻璃簷篷,需待屋宇署進一步核實是否僭建物。就屋後的泥地變身,他稱自己沒進行任何工程,平時只用來遛狗。
對於自己是專業人士,妻子為是城市規劃師,是否知法犯法,司馬文解釋自己對工程造成僭建「沒有為意」。他指,自己〇六年購入村屋時,為了生活需要,才一次過建造僭建設施。
他又稱,西貢地政處〇八年通知需拆除天台違例搭建物,否則會釘契,由於當時政府給予「清拆僭建物」和「保留僭建物但被釘契」的選項,故選擇後者。屋宇署在二〇一一年推出僭建物申報計畫後,他已向政府申報僭建物。
司馬文說,自己參選立法會補選,市民對立法者有一定要求,決定立刻聘請承建商拆除天台的玻璃上蓋,有關工程完成,另外四個僭建物,將逐步安排拆除工作。但他早已擔任區議員仍知法犯法,他以當年政府給予自己「保留僭建物但被釘契」的選項來解釋。他稱不會退選,期望以事實和道歉,爭取選委及市民支持。
屋宇署今日會到司馬文住所進行視察,署方初步懷疑屋宇外牆上蓋的支架為僭建物。
建測規園界別另一參選人謝偉銓指,司馬文有長達十年的僭建史「離譜」,「立法會議員的工作是要立法的,但司馬文卻是犯法」。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直言僭建是「政治炸彈」,司馬文有政治經驗,但直至參選立法會才處理問題,手法匪夷所思,令公眾質疑其擔任公職的能力。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質疑對方知法犯法,且他家中有專業人士仍有僭建,是罪加一等,希望反對派議員在今次事件不要「雙重標準」。泛民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認為,司馬文今次處理是開誠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