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擬徵年費 受託人抗拒

熱度357票  瀏覽0次 時間:2018年11月28日 09:13

自1998年成立強積金管理局及2000年實施強積金制度以來,當局一直未有向強積金受託人收費。由於積金局年來持續虧損,政府正計劃向受託人徵收註冊年費,以支持該局的營運。消息指出,政府擬按受託人管理的資產規模收取0.05%註冊年費。截至今年9月底,強積金總資產8583.14億元,若以收取0.05%計算,每年涉及金額可達4.3億元。

按總資產規模收0.05%

政府向受託人徵收註冊年費的計劃引起業界極大迴響,認為徵費過高,又不准把成本轉嫁,擔心會影響受託人的財政狀況,此舉亦與當局希望隨強積金資產增加帶來規模效益致使可降低行政費用回饋計劃成員的目標,似有矛盾。消息指業界冀徵費比率訂於0.02%至0.03%的較低水平,並分階段實施。

據了解,政府向受託人徵收註冊年費,必須先行修訂相關法例,料最快要2020年或2021年才實行。

積金局截至今年3月的年度錄得2.49億元虧損,為連續第8年見紅,主要是入不敷支,若政府落實徵費,一年收取逾4億元,可即時扭虧為盈。

保險業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從業界收集的意見認為,徵收費用金額龐大,不准業界把成本轉嫁實屬不合理,而且強積金資產隨着持續供款而擴大,受託人徵費將不斷上升。

再者,當局不時強調強積金資產規模增加帶來的成本效益,可推動業界減價,現在卻提出徵費,與此目標自相矛盾。有業界更質疑,積金局應控制本身架構及開支,擔心若持續出現赤字,將不斷加徵收費。

業界轟與減價目標矛盾

陳健波指出,若政府決定向受託人徵收註冊年費,業界希望能分階段進行。政府稍後就此議題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講解時,他會反映業界意見,並要求積金局把每年的開支預算提交立法會審閱,確保其資金運用適當。

積金局回應稱,是否向受託人徵收註冊年費以支持該局履行其職能,是政府的決定。自強積金制度成立至今,該局主要以政府於1998年一筆過撥出的50億元非經常性補助金的投資收益作營運經費。政府原先估計有關資金僅足以支持積金局10年運作,該局至今運作20年,一直嚴守財務紀律,奉行審慎理財原則,努力控制開支,即使過去數年推出包括僱員自選安排及預設投資策略等措施,局方期間仍在精簡人手,8年以來刪減員工數目12%。該局會繼續審慎理財,務求運作上更具成本效益。

有強積金業界人士表示,明白監管機構要自負盈虧,有需要時向受監管的機構徵費,但強調做法必須公平,積金局向受託人徵費,卻不向計劃成員收費,且不准受託人把成本轉嫁,又希望業界不斷減價,還推出多項措施要業界配合,若情況持續,將難以經營下去。

採訪、撰文:陳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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